山东省发布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总牵引,以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为抓手,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构建“六大”能源体系,夯实能源供应保障基础,促进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到2025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重要突破,能源结构显著优化,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3%左右;煤电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煤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分别降至55%、60%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充分发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引领性作用,坚持供消两端集中发力,大幅增加清洁能源供给,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水平,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1.加快推动大型海陆风光基地建设。抢抓国家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重大机遇,充分利用我省资源优势,坚持海陆并进,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加快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场址开发,适时启动国管海域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逐步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加快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以滨州、东营、潍坊、烟台等市近海海域为重点,推动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海域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探索“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充分利用滨州、东营、潍坊等市盐碱滩涂地资源,推动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设计、建设与运营,构筑“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助力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充分利用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等市采煤沉陷区土地资源,统筹光伏开发与采煤塌陷地治理,加快资源型地区能源转型发展。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500万千瓦、5700万千瓦以上。

2.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核能开发利用。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国和”一号示范等工程,加快海阳核电二期等工程建设,深化石岛湾扩建一期、招远核电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做好新厂址前期工作,持续做好后续储备厂址保护和研究论证,推动三代及以上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打造胶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加快推进核能供热、海水淡化等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实现由核电向“核电+”多元利用转变。到2025年,全省在建在运核电装机达到1300万千瓦左右。

3.推动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有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多元化发展。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生物质非电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地热资源勘探评价力度,依法合规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海洋能利用研究与示范,探索打造海上风光能源、氢能、海洋牧场等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稳定在400万千瓦左右。

4.增强电网支撑承载能力。围绕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同步推动新能源送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烟威清洁电源基地10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渔盐站等500千伏电网工程规划建设,完善区域主网架、增强区域间电网互济。推动改造传统老旧配电网,加强主动配电网、新能源微电网建设,提升配电网对常规新能源电站、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的就近消纳能力。加快电网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推动构建具备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力争新增特高压交流变电容量300万千伏安以上,新增500千伏及以下电网变电容量1亿千伏安左右。

5.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实施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加快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电化学、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加快独立共享、新能源配建、火电联合调频等多场景应用,促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坚持储能优先,结合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和陆上清洁能源开发,着力打造“储能+海上新能源”示范带以及鲁北、鲁中和鲁西南新型储能示范区。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潍坊、泰安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等前期工作。实施新一轮抽水蓄能站点资源普查,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选点规划,适时启动开发建设。探索开展风光发电制取绿氢试点。到2025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电站在运在建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二)加快建设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体系。发挥传统能源兜底保障作用,促进煤炭、油气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加快煤电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低碳化发展。

6.推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加大煤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不断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提升开采效率。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矿井水等综合利用。加大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实施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和既有装备设施节能改造,打造煤矿智能化建设示范标杆,提高煤炭开发技术与装备水平。到2025年,智能化煤矿开采产量达到90%左右。

7.加快煤电行业转型升级。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供需要,加强煤电机组与新能源发电、天然气发电及储能整体协同,推动煤电机组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变。在做好“十三五”结转大型煤电项目建设基础上,新规划建设一批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原则上不再新建自备燃煤机组。加快推进煤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先立后破”原则,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供应前提下,有序推动现有30万千瓦以下低效煤电机组分批分期退出。结合不同机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分企施策,加快实施在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降低能耗和碳排放水平,提升煤电调节调峰能力。“十四五”期间,建成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1000万千瓦以上,三类改造各完成1000万千瓦左右。

8.推动油气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优化油气生产工艺,提升油气勘探开发设备能效,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高油气田清洁高效开采能力。鼓励和支持油气共生、伴生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油田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加快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推广示范,扩大二氧化碳驱油技术应用,探索利用油气开采形成地下空间封存二氧化碳。在保障气源供应的前提下,有序扩大天然气在工业、发电、交通等领域利用,因地制宜推进重型燃机示范、分布式燃机和风光燃储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400亿立方米以上,燃气机组在建在运装机达到800万千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