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人类福祉和未来。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将以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为契机,积极分享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践与经验,深度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与各国一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一、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它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随着人口增长和人类经济活动的扩张,生物多样性正面临严重威胁。
从全球看,2019年5月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发布《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全球评估报告》指出,人类活动改变了75%的陆地表面,影响了66%的海洋环境,超过85%的湿地已经丧失;25%的物种正在遭受灭绝威胁,近1/5地球表面面临动植物入侵风险。2020年以来,全球自然灾害频发,澳大利亚山火持续肆虐,东非国家遭受几十年来最严重的蝗灾,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这些都不断警示人类,必须深刻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维护全球生态、生物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从国内看,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生物多样性受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评估的34450种高等植物中,受威胁物种共计3767种,占比10.9%;4357种脊椎动物中,受威胁物种共计932种,占比21.4%,其中两栖动物受威胁比例高达43.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迫在眉睫。
面对全球性的危机和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国际社会只有携手并进,尊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共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开展“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系列活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爱知目标”(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中国实践取得显著进展。
一是生物多样性战略地位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纳入国家各类规划和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将维护生物多样性作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2020年6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布,提出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二是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先后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多项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改革举措。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加快《生物安全法》立法进程,推进生物遗传资源法律法规制定。
三是生态空间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19年底,初步划定的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小于陆域国土面积25%,覆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重要生态区域,有效保护了生物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维护了国家生态安全。其中,各类自然保护地已达1.18万个,占陆域国土面积18%,提前实现“爱知目标”提出的到2020年达到17%的目标。
四是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取得重大进展。稳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2009—2019年,全国共完成造林7039.0万公顷,成为全球同期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2020年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率先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十年的禁捕政策。
五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部门、区域和国际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严厉打击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2019年全国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案件8189起,没收野生动物数量11.7万只,涉案野生动物总数持续下降。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开展“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7—2019年,累计发现34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矿、采砂、在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建设旅游设施和水电站等57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986个。
在推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同时,中国深度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已加入的生态环境相关国际公约,倡议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先后与100多个国家开展环保交流合作,实施一大批生物多样性合作项目,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三、推动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在2016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获得COP15主办权,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的高度认可。COP15将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明确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国际社会对此高度关注并给予厚望,将COP15视为解决日益严峻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的关键历史性节点。
作为COP15东道国,中国高度重视会议筹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国际场合,多次提及并推动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对COP15的支持。虽然受疫情影响,COP15会期有所延迟,但中国始终严格对照《东道国协议》,认真落实职责、履行义务,不断完善会场设备设施、会务服务和各项保障措施,积极参与全球关于“框架”的磋商进程,认真筹划大会高级别会议,争取举办一届圆满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缔约方大会。
2019年9月,中国和《公约》秘书处共同发布COP15主题“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Ecological Civilization — Building a Shared Future for All Life on Earth),这一主题与《公约》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不谋而合,顺应了世界绿色发展潮流。面对全球性生态危机,中国政府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与国际社会携手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一是广泛谋求共识,推动COP15成果达成和持续落实。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积极主动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作出承诺。充分吸收总结“爱知目标”经验教训,提出既具雄心又科学务实的新十年目标。积极搭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话桥梁,加强关键议题交流磋商,推动各方相向而行、求同化异、增进共识,促进“框架”顺利达成。广泛调动多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执行效率,加强科学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切实推动发展中国家履约,保障“框架”的后续落实。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助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抢抓疫后经济复苏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构筑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能力,严控重要生态空间用途改变,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监管。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携手应对全球环境挑战。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纳入国家高层外交活动,不断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加强双多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充分利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世界自然保护大会、“一个星球”峰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等高层外交场合,增强伙伴关系认同,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全球多边环境治理,促使各方凝聚共识,携手共建清洁美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