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批碳标签授权评价服务机构、低碳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2023年第3季度)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国碳标签体系化建设,加强我国碳标签国际互认权重,加速碳标签评价市场化推广,按照《碳标签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日完成了第十二批碳标签授权评价服务机构、低碳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2023年第3季度)评审工作。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名单(第十二批)

(2023年度)

12批评价公示.png



低碳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名单

(2023年第3季度)

12批评级公示.png


本次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7日


关于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及低碳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等级期满

重新评定结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碳标签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等级期满的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及低碳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需重新评定等级。现将等级期满重新评定复核完成的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及低碳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名单予以公示,通知如下:


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等级复核名单

等级复核机构.png


低碳服务公司综合能力等级评价复核名单

等级复核服务评级.png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63853305

邮箱:lct@lct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