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要求,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进低碳消费转型,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低碳委)开展的产品和企业碳标签评价工作基础上,制定《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暂行)》,组织开展2024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低碳委负责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价意义

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低碳供应链的管理将会成为企业降碳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我国制造行业产业结构转型的迫切需求下,低碳产品供应商既能够帮助企业缓解巨大的绿色发展压力,同时促进各行业就低碳产品创新的定位更加明确。

为使广大消费者更积极地参与到低碳生活中,更加应该加快推进低碳产品供应链的构建,其中,低碳产品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是低碳产品供应链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的战略需求。


评价考察内容

评价内容通过考察供应商资质、低碳信息管理系统,绿色供应链、节能减排规范、设备技术创新、企业低碳能力建设、碳披露与报告、社会责任等八个层面,对低碳产品供应商进行评价。


全球供应链层面:

帮助企业降低贸易壁垒冲击,增速低碳产品出口。


绿色供应链发展:

促进行业提振低碳技术设备,加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行业绿色竞争力:

推动供应链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提升供应商在行业供应链端的竞争优势。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二)近三年度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违规及重大失信行为;


(三)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或行业协会、有关单位推荐的办法;推荐单位需为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或省级协会商会组织;鼓励企业通过集中推荐参评的方式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即日起至 2024年12月30日;


申报资料

(一)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二)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会员证明材料协会;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前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报告》(需提供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相关的支持条件、有关材料、情况说明等)。


评价流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晢行)》要求,登陆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https://www.clcepa.org.cn/)和低碳城(https://www.lowcarboncity.com.cn/)网站,点击“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页面”进行网上填报;


(二)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将各方盖章后的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表、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协会低碳委。


(三)协会低碳委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依照评价办法的规定开展评价,形成审定评价结果后需在协会低碳委和低碳城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于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的,由协会定期对低碳产品供应商名单进行公告,并颁发低碳产品供应商证书。


有关说明

(一)申请单位自愿申报并承诺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有效;


(二)申报、评价流程严格按照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853305

电子邮箱:lct@lct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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