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国低碳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

关于开展共建2019年度全国低碳技术中心/ 低碳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为贯彻十九大绿色低碳发展精神,发挥国家社会组织平台服务职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全国低碳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低碳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拟联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低碳认证技术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国低碳技术中心/ 低碳工程实验室的共建。

对于开展共建的低碳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主办方将优先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进入重点新产品计划及国家重点目录, 争取政策支持。并利用现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工作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简称“ 低碳委”)负责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共建原则 /

根据低碳发展的需要,按照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基本覆盖低碳领域主要行业及布局合理、少而精的总体要求,本着自愿申报、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本次低碳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共建条件 /

凡从事低碳领域工作,具有较强科技实力的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法人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成果;

(二)具有支撑本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必需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能够为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

(三)具备从事低碳技术研究、开发的技术队伍;

(四)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五)具有汇集、分析本领域技术发展及收集前沿技术信息的能力,能有效地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活动。


 

共建工作顺序 /

1.申报材料

(1)《全国低碳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申请书》(见附件1);

(2)《全国低碳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见附件2);

(3)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完善后纸质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送低碳委;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clcepa@163.com(标注:申报低碳中心/实验室);

3.审核

低碳委初审申报单位材料,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评估和必要的实地考察,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

4.批复及授牌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联合有关国家级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中心/实验室进行批复,授予“全国低碳技术中心/全国低碳工程实验室”称号,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全国通报;

5.此活动认真执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

 

支持措施 /

协会将综合运用已有服务手段,给予已共建的低碳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支持:

(一)为依托单位创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供综合服务;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相关技术入选国家或省级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四)支持依托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团体标准制修订;

(五)支持依托单位相关专利的创造、布局、保护等;

(六)支持依托单位创建研究院、低碳院士工作站等平台;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853305  13810102199
邮箱:clcepa@163.com
附件:

1.全国低碳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申请书 2.全国低碳技术中心/低碳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