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日前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共建中小企业低碳产业化基地工作,全国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规模、从事绿色低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的企业、产业园区、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
据悉,基地命名的有效期为三年,对已共建的示范基地每年实施动态管理,期满后可申请复评。通过评定的基地可享以下支持:
(1)颁发“中小企业低碳产业化基地”证书和匾牌,通过模式分析、宣传报道、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对基地进行服务及推广;
(2)利用工信部人才培训基地平台支持基地开展在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创新能力、绿色制造等专项培训;
(3)支持基地创建全国低碳技术中心、全国低碳工程实验室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4)支持基地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符合条件的基地授权牵头本行业碳足迹评价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5)支持基地组建产业联盟,形成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6)支持基地开展信用评价、鉴定评价、品牌建设等工作;
(7)开展共建单位与国内知名企业交流计划。每年组织若干次低碳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班,到国内知名企业学习借鉴其经验理念和管理模式,在创新发展、经营理念、市场资源上与知名企业进行充分对接;
(8)被授牌基地优先成为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会员;
(9)建设低碳企业俱乐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特色服务活动;
(10)中国国际低碳科技博览会现场展示基地成果。
(获取更多申报资讯搜 clcepa或碳标签),本次“中小企业低碳产业化基地”申报,一是优先推荐产业融合高、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在工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建设、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标准建设上成效比较突出的单位申报;二是优先鼓励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石化等行业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中小企业低碳产业化基地的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