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改善等4个方面,设置了12项指标,其中7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

7项约束性指标具体包括: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9.5%,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9.4%,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3%以上,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96%,跨界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稳中向好,河流主要断面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达到90%以上。

(二)五项重点任务

1.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包括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促进能源结构绿色优化、稳步推进区域碳排放达峰、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

2.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包括共筑“四屏六廊”生态格局、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强化区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3.深化环境污染同防共治,包括共抓水生态环境治理、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土壤污染协同治理、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等。

4.严密防控区域环境风险,包括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预警、强化环境应急准备与响应、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等。

5.协同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包括建立区域统筹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法治标准体系、优化创新区域市场化手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等。

(三)九项重大工程

区域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重大工程、大气污染治理重大工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重大工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人居环境问题整治工程、区域环境风险防控重大工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重大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