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要求,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进低碳消费转型,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以下协会低碳委)开展的产品和企业碳标签评价工作基础上,制定《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暂行)》,组织开展2023年度“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协会低碳委负责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会员单位;
(二)近三年度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违规及重大失信行为
(三)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或行业协会、有关单位推荐的办法推荐单位需为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或省级协会商会组织鼓励企业通过集中推荐参评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间:即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资料
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二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会员(含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会员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前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其他支持材料(与《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相关的支持条件、有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四、评价流程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要求,登陆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www.clcepa.org.cn)和低碳城(www.lowcarboncity.com.cn)网站,点击“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页面”进行网上填报;
(二网上申报结束后,需导出并打印回执表,连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推荐单位需加盖推荐章,邮寄一份至协会。
五、有关说明
申请单位自愿申报并承诺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有效
(二申报、评价流程严格按照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相关要求,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低碳产品供应商”证书;
(三评价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853305

电子邮箱:lct@lctchina.org


附件1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