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要求,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进低碳消费转型,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低碳委)开展的产品和企业碳标签评价工作基础上,制定《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暂行)》,组织开展2023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协会低碳委负责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会员单位;(二)近三年度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违规及重大失信行为;(三)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或行业协会、有关单位推荐的办法;推荐单位需为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或省级协会商会组织;鼓励企业通过集中推荐参评的方式进行申报。第一批申报时间:即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一)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二)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会员(含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会员)证明材料;(四)其他支持材料(与《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相关的支持条件、有关材料及情况说明)。(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晢行)》要求,登陆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www.clcepa.org.cn)和低碳城(www.lowcarboncity.com.cn)网站,点击“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页面”进行网上填报;(二)网上申报结束后,需导出并打印回执表,连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推荐单位需加盖推荐章,邮寄一份至协会。(一)申请单位自愿申报并承诺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有效;(二)申报、评价流程严格按照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相关要求,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低碳产品供应商”证书;电子邮箱:lct@lctchina.org